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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June 5, 2010

揭电话诈骗手法‧网络语音技术

揭电话诈骗手法‧网络语音技术

* 专题
* 警察故事

2010-05-30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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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六甲)加入甲州商业罪案部已有15年的岑振强警监对匪徒所采用的各式各样诈骗及失信手法,可说是了如指掌,因为他在任期间曾侦破多不胜数的诈骗失信案。近年来让许多民众闻之色变的电话诈骗活动,如电话绑架、电话抽奖等诈骗活动的手法,更是全在他的掌握之中。

为免许多民众“前仆后继”的上当,岑振强通过《光明日报》揭穿电话老千的行骗手法,并向广大民众传授防老千招式。他披露,电话老千多是利用网络语音技术,从电脑拨电到受骗者的手机。通过这个方法,老千可以用任何公司、住家或个人的电话号码拨出电话,比如以A公司的电话号码拨出,接电话者的来电就会显示A公司的号码,以此除去受骗者的疑虑、戒心和防备。

“以信用卡被盗刷诈骗案为例,现在的老千还盗用某家银行或国家银行的电话号码,让受骗者误以为对方真的是银行职员,继而上当。”

他指出,这类案件增加中,老千的手法层出不穷,除了以电话号码取得受骗者的信任,对科技的操作也熟练。

老千掌握户头资料

“提款机是与电脑连线的,所以一旦受骗者按照老千的指示到提款机输入密码,老千便能藉由电脑线上服务(Online)掌握受骗者户头的所有资料。”

他披露,除了上述诈骗手段,近年在全国各地盛行的诈骗活动包括电话通知事主接获法庭传票、电话绑票、电话通知信用卡或提款卡被盗用等诈骗活动。

“根据资料显示,假绑架案的受骗者很多并非富有人家,市民一旦接到这类电话,首先要衡量自己的经济情况是否“值得”绑匪冒险绑架和勒索,并立刻联络警方。”


*
有着亲切笑容的岑振强强调,警务人员需亲民,因为警民合作才能有效打击罪案发生。 (图:光明日报)



外国罪犯串通本地人

他说,类似的电话诈骗案手法和点子是由外国“引进”,外国罪犯串通本地人干案后,骗到手的钱都是进入本地人的银行户头。

“一般上动脑的是外国集团,动手的是本地人,所以往往被捉到的都是本地人。以前骗子是随便乱打一个电话号码,现在却更进一步知道受害者身边人的动向。”

岑振强说,资讯的发达已为海内外的犯罪集团开启一道更方便互通、交流及合作的大门,因此,警方不能墨守成规,必须自我提升知识,并掌握和了解更多的犯罪行为。

说三语换角色
老千调整剧情

老千的干案手法会随着剧情的演变和民众的反应作出“调整”。岑振强指出,海内外犯罪集团不但 “联营”策划各类电话欺诈案,还推出“进阶版本”,即不断变换角色和桥段,以及说出一口流利的华、巫、英语,以加强受骗者对他们的信任。

“比如电话假绑架勒索案,最初干案者以华语通过电话联络受骗者,而且没有孩子的哭声,但这两年来老千陆续加入英文版本及孩子凄惨的哭声,以加强效果,让受骗者误以为亲人真的被绑了,一时情急乱了阵脚,以致更容易上当。”

冒充法庭职员警员岑振强说,电话老千布下的骗局有时推陈出新,有时是换汤不换药。

他举例,数年前发生的“中奖”案,老千自称来自香港或澳门,致电恭喜事主中奖,惟条件是事主得汇入一笔手续费才能领取奖金。不过,随着这种手法被媒体揭发后,老千再换新花样,即冒充法庭职员致电通知事主触犯条例,并谎称案件已被带上法庭处理,除非事主愿意花钱消灾。

他说,在这之后,老千为了加深效果,又更改故事版本,通知事主的银行户头被不法之徒盗用,作为洗黑钱的用途,跟着老千会建议事主把户头的存款提出来,汇入另一个户头,以避免麻烦。

“这次除了有法庭人员,还加上警员和银行职员的角色,而且还是华、巫、英三语齐下。”

寡妇获赔10万
律师私吞坐牢

岑振强曾经查办过一宗律师失信案,有关律师代表女事主向保险公司索偿,官司虽打赢了,但律师却私吞这笔逾10万令吉的款项,造成这名失去丈夫的寡妇陷入经济拮据的窘境。

他回忆此案说,女事主因与夫儿发生车祸,并导致丈夫不幸身亡后,便透过律师向保险公司索赔。

“她赢了这场官司,获赔超过10万令吉,原本这笔钱可以帮助她渡过经济难关,岂料律师却失信,没有把钱交给她。”

岑振强指出,警方接到事主的投报,经调查后成功将律师控上法庭,对方最终被判监禁,同时付还近 80%的款项给事主。

“这宗失信案打了好几年官司,事主经历不少苦日子,虽然没有办法追讨回100%款项,但这也算不错的结局。”

对于能够为弱势者讨回公道,岑振强感到满意。 “至少我做了我应该做的事,因为并非每一宗案件都能把嫌犯控上法庭。”

儿被绑失踪‧误信可脱绑
贫妇遭友人骗5万

在查案过程中,岑振强坦言难免会碰到一些处于“屋漏偏逢连夜雨”的案主,令他百感交集。他说,曾经有一名50多岁的贫穷妇女,同时面对丈夫的离世和儿子被绑架的噩耗,为了救出儿子,她误信一名友人的说词,结果东筹西借了5万令吉,最后才发现受骗,落得“人财两空”的悲惨景况。

提及这件事,岑振强娓娓道来说,事主在儿子失踪后,才发现原来儿子被绑架,可是令事主摸不着头脑的是,他们家境贫穷,怎会成为绑匪的目标?因此,事主很肯定绑匪绑错人。

“数年来,一直没有肉票的下落,刚好一名相识的男子上门找事主,说有她孩子的消息,只是需要一笔钱疏通。结果事主真的听信友人的话,不管三七二十一东凑西借,最后借到5万令吉,并交给对方。可是,钱交出后,她等了很久都不见对方告知儿子的下落,才发现自己受骗,立即报警。”

岑振强指出,这名骗子为避开警方的追查,东躲西藏,警方花了超过一年的时间才把他揪出来,最终成功将他控上法庭。

“骗子早已花光所有的钱,虽然警方无法帮事主取回这笔钱,但总算逮到嫌犯,算是对事主有个交代。遗憾的是,事主还是失去孩子。”

紧记2事降低受骗机率

1. 涉及绑票活动的匪徒一旦罪名成立,唯一的刑罚是死刑,因此,真正的绑匪不会为了数十千令吉的赎金而干案,但电话绑匪却常为了迅速骗得人人轻易可取出的金钱,而只向上当的小市民索取数十千甚至是数千令吉的赎金。

2. 一般绑匪在致电给肉票家属谈判赎金等事项时,通常都会速战速决,以免警方侦查到他们拨打电话的地点, 从而追踪到他们所处的位置,但电话绑匪却恰恰相反,他们总是为了避免上当者向其他家属求助,或另行拨电话联络“肉票”,以确认他是否被绑架,而采取“拖” 字诀,即通过恐吓方式阻止上当者在把款项通过银行汇给他们之前挂断电话。

电话诈骗活动类型

电话绑架──老千拨电指事主孩子或家人已被他们绑架,要求事主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把赎金汇给老千。

电话抽奖──老千通过拨电话或发简讯方式指事主抽中大奖,并要求事主先把一笔为数千令吉的手续费汇给他们,以便他们把巨额大奖交给事主。

电话信用卡──老千拨电指事主的信用卡或提款卡被盗用,要求事主通过网络银行或银行提款机进行一些程序,借此误导事主把款项汇进他们的户头。

【个人档案】
姓名:岑振强警监
年龄:51岁
职位:马六甲商业罪案调查部主任
年资:31年
资历:
◆1979年11月加入皇家警察部队
◆1979年至1980年接受基本训练
◆1980年至1984年派任柔佛海警
◆1984年至1990年调往武吉阿曼内部安全及公共秩序部
◆1990年至2000年在商业罪案组
◆2000年至2004年在刑事部
◆2005年至今出任甲商业罪案调查部主任
学术资格:
◆伦敦大学法律荣誉学士
◆马来西亚大学律师专业文凭
◆马来西亚投资分析研究学院皇家墨尔本工艺大学投资分析文凭
光明日报‧报导:陈家瑜‧2010.05.30